普宁市人民法院工作报告-2021年10月26日

更新时间:2021-10-26 已浏览:438 文章来源:原创

普宁市人民法院工作报告

──20211026日在普宁市第十六届

            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

        普宁市人民法院院长  林育胜

各位代表:

我代表普宁市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,请予审议。并请列席人员提出意见。

过去五年主要工作

过去五年,市法院在市委的坚强领导和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,始终坚持以习近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,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,紧紧围绕“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”的目标,坚持服务大局、司法为民,统筹司法办案和疫情防控,妥善推进司法改革,不断夯实自身建设,各项工作取得新的成效。201611月至今年9月,共受理各类案件31580件,办结案件29153件,年均分别增长10.8%10.3%,结案率92.3%,解决诉讼标的额164亿元,为加快实现普宁全面振兴发展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。

一、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,推进平安普宁建设

依法打击各类犯罪,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。五年来,共审结刑事案件6994件,判处犯罪分子9391人,努力营造平安稳定的社会环境。

从重打击各类犯罪行为。审结故意伤害、绑架、强奸、放火等暴力犯罪799966人,“两抢一盗”犯罪16292061人,涉毒涉赌犯罪9721396人,维护社会治安持续稳定。严惩妨害疫情防控犯罪,判处利用口罩销售进行诈骗,非法收购、出售珍贵、濒危野生动物犯罪42人。严惩电信网络诈骗犯罪7094人,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。

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。始终保持高压态势,共审结涉黑恶犯罪1137人,重刑率37.8%。严惩陈某吉、陈某波等社会影响恶劣的黑恶势力犯罪,推动专项斗争深入开展。开展“打财断血”专项行动,执行到位金额91.1万元,实现黑财清底。运用公开宣判、集中执行、发布案例等形式,营造扫黑除恶强大声势。针对审判实践发现的问题,向相关部门提出司法建议38条,其中1条评为全省法院“十佳”司法建议。

依法惩治职务犯罪。坚持从严惩治腐败,审结公职人员贪污贿赂、渎职等犯罪4567人。依法审理涉“货运行业乱象整治”渎职、受贿犯罪5件,审结基层干部非法转让、倒卖土地使用权犯罪6274人,持续巩固反腐败工作成果,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。

强化人权司法保障。坚持罪刑法定、疑罪从无原则,如陈某实施“特殊防卫”一案入选最高人民法院“正当防卫典型案例”。依法为6035名被告人指派律师出庭辩护、提供法律援助,充分保障被告人诉讼权利。贯彻“宽严相济”刑事政策,依法对一批犯罪情节较轻、危害不大的被告人判处缓刑、管制或免予刑事处罚,对506名未成年罪犯予以从轻或减轻处罚,减少社会对抗,体现司法关怀。

二、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,促进经济稳步发展

正确贯彻实施《民法典》,平等保护当事人的权益。五年来,共审结民事案件14591件,积极优化营商环境。

保障市场经济发展。坚持尊重契约自由、平等保护的原则,审结买卖合同、股权转让等商事案件1807件,促进“六稳”“六保”任务的落实。加大企业自主经营权和财产所有权的保护,审慎采取查封、扣押、冻结等措施,依法保护民营企业利益。及时审结涉疫情案件25件,解决诉讼标的额1164万元,支持企业复工复产。妥善审结房屋买卖合同纠纷455件,解决诉讼标的额2.1亿元,促进社会安定。

打好三大攻坚战。筑牢防范金融风险防线,审结金融借款合同、金融不良债权追偿、民间借贷等案件4804件,解决诉讼标的额125.9亿元。依法打击逃废债务犯罪,妥善办理涉农合机构贷款民事案件289件、执行案件185件,助力农商行追回资金5.9亿元。加强涉农纠纷司法保护,审结土地承包经营权、物权保护纠纷25件,服务乡村振兴建设。依法惩治污染水源、土壤等犯罪,审结污染环境犯罪112348人,服务生态文明建设

构建多元解纷格局。建立健全多元解纷工作机制,积极参与诉源治理。2019年以来,先后设立交通事故纠纷调解室、劳动争议诉调工作室和法院调解中心,通过诉前调解,化解各类矛盾纠纷512件。坚持把调解贯穿办案全过程,五年来,促成6696件案件调解或撤诉,调解撤诉率45.9%

三、践行司法为民宗旨,满足群众司法需求

坚持实体保护和程序高效并重,加强民生司法保障,更好满足人民群众美好生活需要。

全面优化诉讼服务。推进一站式诉讼服务体系建设,建成现代化诉讼服务中心,通过诉讼服务网、移动微法院办理网上立案6766件、跨区域立案46件,开展线上庭审1319场次,解决异地当事人诉讼需求。开展“我为群众办实事”实践活动,建立诉讼费用收缴退费统一办理机制,做到应收尽收、应退尽退,今年以来共办理诉讼退费503.9万元。

实现基本解决执行难。完善综合治理执行难新格局,建成法院执行指挥中心,开展“南粤执行风暴”等行动,提升执行工作水平。完善网络查控,开展网上拍卖,落实限制高消费、限制出境等措施,曝光失信被执行人5714人,实施拘留122人、罚款54万元,追究“拒执”犯罪刑事责任6人。五年来,共执结案件7766件,执行到位金额15.7亿元,如期实现“基本解决执行难”的目标。

开展司法救助和国家赔偿。成立司法救助委员会,建立执行保险新机制,帮助符合条件的当事人解决实际困难。五年来,累计发放执行保险救助金4.9万元、司法救助金100.1万元,为经济确有困难的案件当事人缓交诉讼费,有效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。坚持依法赔偿原则,共审结国家赔偿案件1010人,赔偿金额172.2万元。

四、稳妥推进司法改革,实现审判现代化

推进司法体制改革,完成司法责任制等四项重点任务,提升审判现代化水平。

全面落实司法责任。实行人员分类管理,建立以法官为核心的新型办案机制,健全法官助理和司法警察管理制度,招聘劳动合同制书记员,促进队伍管理专业化。按照“让审理者裁判,由裁判者负责”的要求,完善审判职权配置,审判委员会、合议庭工作规则等配套制度,更好地明晰审判责任。落实院、庭长办案常态化,司法改革以来,院、庭长共办理案件11561件,年均增长11.6%

深化综合配套改革。2019年下半年,将法院14个内设机构精简为10个,完成内设机构改革任务。实施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和量刑规范化,2018年以来,审结认罪认罚案件2741件。开展案件繁简分流,五年来,适用简易程序审结民事案件10213件,实现案件轻重分离、快慢分道。落实执行裁决权和执行实施权分离,建立执行事务集约、繁简分流、团队办案三项机制,提高规范化水平。

加强智慧法院建设。加快科技法庭建设,建成高清数字法庭18个。开通移动办案系统、刑事案件远程庭审系统,完成中心机房和机关网络升级改造,提升审判科技水平。推进档案电子化建设,2019年起,共扫描电子档案13198件,实现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和深度应用。

推进人民法庭改革。2019年下半年起,实行人民法庭统一立案登记、提高受理案件标的额、落实审判执行分离等措施,促进人民法庭工作水平明显提升。坚持强基导向,完成6个人民法庭标准化建设,执法条件明显改善。五年来,全市人民法庭办结案件8936件,年均增长6.7%

五、不断完善监管机制,增强司法透明度

坚持管理和监督相结合,拓宽办案公开渠道,不断提升审判执行透明度。

审判管理持续优化。建立办案目标管理、重大敏感案件报告、防范干预司法“三个规定”登记等制度,较好完成各项办案任务。2020年法官人均结案达170件,年均增长24.8%。完善预警、催办、通报和督办机制,开展案件卷宗、文书和庭审评查活动,促进办案质效不断提升。五年来,一审判决案件改判、发回重审率仅占2.1%,有2篇案例入选《中国法院2021年度案例》。

司法公开扎实推进。通过庭审直播、文书上网、短信推送等方式,依法公开案件信息,主动接受社会监督。开通司法公开平台以来,累计公开审判流程信息15529件,在“中国庭审公开网”直播庭审1065场次,在“中国裁判文书网”公布生效裁判文书11415份,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。协同司法局举办领导干部旁听庭审活动4场次,参加旁听人员320人。

接受监督更加主动。先后向市人大常委会汇报基本解决执行难、司法惠民等工作,每年向市政协常委会通报法院工作情况,邀请人大代表、政协委员旁听庭审140人次,提请市人大常委会任命人民陪审员126名,陪审员参审案件6424件,促进司法公开公正。

六、着力加强队伍建设,提升司法公信力

始终把学习新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,努力推进队伍革命化、正规化、专业化、职业化。

加强法院党建工作。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,认真落实《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》,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绝对领导。扎实开展“不忘初心,牢记使命”、党史学习教育等活动,组织革命传统教育55场次,赓续红色血脉,有3个党支部和5名党员受到市县“两优一先”表彰。

开展队伍教育整顿。按照省、市工作部署,抓牢学习教育、查纠整改和总结提升三个环节,紧紧围绕“四项任务”,深入开展学习、查摆和整改,推动建章立制34项,促进队伍长效常治。教育整顿期间,受到诫勉、党政纪处分4人,较好完成教育整顿各项任务。

强化纪律作风建设。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,健全提醒、通报、约谈工作机制,增强“一岗双责”意识,推进党风廉政和反腐败工作开展。积极配合揭阳市委巡察和市中院司法巡查,认真落实整改。坚持纠“四风”、树新风,常态化开展审务督察和司法廉洁教育,推动司法作风持续改善。

各位代表,五年来,市法院先后被评为普宁市国家机关“谁执法谁普法”履职评议活动优秀单位、揭阳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集体,有10名干警荣获省、市级机关表彰,涌现了普宁贤德人物等一批先进典型。这些成绩的取得,离不开市委对法院工作的坚强领导,离不开市人大常委会和人大代表的有力监督,离不开市政府和市政协以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。在此,我代表市法院表示衷心的感谢!

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,市法院的工作仍存在一些薄弱环节,主要表现在:一是审判执行工作未能适应新时代的要求,服务普宁高质量发展的能力有待提升;二是信息化建设仍然滞后,司法公开程度不高,科技化应用水平仍需加强;三是重大敏感案件逐年增多,当事人投诉时有发生,防范化解诉讼风险的能力必须增强;四是在编干警、合同制书记员严重缺乏,案多人少矛盾十分突出等。对此,我们将认真研究解决,切实提升工作水平。

今后五年工作思路

各位代表,今后五年,市法院工作的总任务是: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、习近平总书记“七一”重要讲话和党的十九届三中、四中、五中全会精神,认真落实普宁市第十四次党代会精神和本次人民代表大会决议,坚持服务大局、公正办案,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,全面提升司法公信力,为我市营造“三大生态”、建设“活力双城”、形成“一个中心”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。

一是坚定政治信仰,筑牢队伍政治忠诚品格。坚持党的绝对领导,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,增强政治定力,强化政治担当,坚持不懈用新思想武装头脑,推动工作发展。旗帜鲜明讲政治,持续巩固队伍教育整顿、党史学习教育成果,提高广大干警的政治判断力、领悟力和执行力。

二是聚焦主责主业,全力护航普宁高质量发展。紧扣高质量发展主题,统筹推进司法办案和疫情防控工作。坚持扫黑除恶斗争常态化,依法严惩危害国家安全、公共安全和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犯罪。依法履行审判职能,为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营造法治化环境。

三是继续深化改革,着力提高审判执行效能。推进司法责任体系改革,进一步强化院党组把握方向和审判委员会业务监督的作用。完善审判执行配套措施,提升司法改革成效。推进智慧法院建设,完成网上巡回法庭和看守所科技法庭建设,深化在线诉讼服务,提升审判现代化水平。

四是从严治院治警,打造忠诚干净担当队伍。坚持严管厚爱,筑牢理想信念,夯实队伍根基。加强司法能力建设,改进业务培训方式,提高广大干警在政策运用、做群众工作、信息化应用等方面的能力。压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,持之以恒正风肃纪,巩固提升队伍教育整顿成果。

各位代表,在新的时期,我们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,在市委坚强领导和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全面监督下,履职尽责,公正司法,勇于创新,奋力开创法院工作新局面,为我市实现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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市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秘书处          20211024日印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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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(共印1250份)